公示
公示
根据《2021年南通市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意见》及《2021年海安市中小学一级教师(含初定)职称评审工作意见》精神,经个人申报、公开述职、公开展示材料,学校职评领导组、推荐组评审考核,推荐组量化评分,拟推荐以下同志为我校2021年报市局的人选。公示时间一周。如有不同意见,请与校长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80686013,88813935。
附名单:
姓名 | 拟申报职称 | 简介表 |
武小强 | 中小学高级教师 | 下载 |
吴昌勇 | 中小学高级教师 | 下载 |
孙小荣 | 中小学一级教师 | 下载 |
樊川 | 中小学一级教师 | 下载 |
王冬琴 | 中小学一级教师 | 下载 |
海安市实验中学职称评审领导组
2020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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