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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南通市第17届园丁奖、先进集体、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7-30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做好南通市第17届园丁奖、先进集体、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30日 点击数: 次 [添加收藏]

 

各完职中、局直各单位、各区(镇)教管办: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南通市第十七届园丁奖评选推荐工作的预备通知》《中共南通市委教育工委、南通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南通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优秀教育工作者推选工作的预备通知》精神,现就做好我市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南通市教育局下达的名额

1. 南通市园丁奖:南通市下达给我市的推荐名额为3名,其中校级领导干部(党政正、副职)不超过1名。

2. 南通市先进集体:南通市下达给我市的推荐名额为7个。

3. 南通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南通市下达给我市的推荐名额为52名。

二、我市基层各单位推荐名额

1.南通市园丁奖和先进集体,各单位对照文件要求自主申报,但每单位(区镇以区镇为单位,市教育体育局机关的申报工作由市教师发展中心统一扎口)分别不得超过1名(个)。

2. 南通市优秀教育工作者的推荐名额下达至各单位,具体名额见附表。

三、基层单位推荐评选程序

1.自主申报。各单位在组织学习有关文件的基础上,组织本单位教职工(按实际工作单位)或集体进行自主申报。

2.建立推荐工作组。各单位成立由单位负责人、中层干部、教师代表、工会主席、纪检监察员等组成的推荐评选领导组,负责本单位的推荐评选工作。

3.推荐并公示。各单位研究确定拟推荐对象。拟推荐对象的事迹材料须在本单位公示栏及校园网上进行公示,并公布海安市教育体育局监督举报电话:88910134、88935369公示时间为一周。

4.上报材料。公示无异议后,各单位按南通市教育局文件规定要求将材料上报市教育体育局。其中园丁奖评选材料中的复印件须单位审核人签字,并加盖校长印章和学校公章。

四、推荐评选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做好各类称号候选人推荐工作。评选推荐工作中要严格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面向基层、面向一线、倾斜乡村的原则,严格坚持评选条件和程序,认真筛选,宁缺勿滥,确保推荐质量。推荐名额不得突破市局下达的推荐指标。要重视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验核,严禁弄虚作假,严禁敷衍塞责,谁签字谁负责,谁盖章谁负责。

五、材料上报时间

各单位请于8月6日下午5时前将纸质、电子申报材料报市教育体育局人事科210办公室。电子材料发至hajyjgz@163.com。逾期不上报,视作放弃申报。

(一)南通市园丁奖材料包括:

1.推荐人选名册 (EXCEL格式,含电子稿);

2.学校公示网页截图(须加盖单位公章);

3.申报表(A4正反打印,贴好照片,学校盖章,主要负责人签字,一式四份,含电子稿);

4.3000字左右事迹材料(一式四份,含电子稿);

5.1000字以内的事迹概括材料(一式四份,含电子稿);

5.佐证材料(单独装订成一册,须与评选申报表所填各项内容一致,顺序一致,相互印证

(二)南通市先进集体材料包括:

1.南通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申报表(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并附电子文档,文件名为“海安市+集体名”

2.南通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申报名册表(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并附电子文档)

3.3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并附电子文档)

(三)南通市优秀教育工作者材料包括:

1.南通市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表(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并附电子文档,文件名为“海安市+姓名”);

2.南通市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名册(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并附电子文档)

 

 

附件:南通市第十七届“园丁奖”评选申报表南通市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表

    

       海安市教育体育局

2020年7月26日 

  

南通市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名额分配表 

 

序号

单位

指标数

其中差额数

1

角斜镇

2

1

2

李堡镇

2

1

3

大公镇

2

1

4

开发区

4

1

5

高新区

7

1

6

曲塘镇

3

 

7

雅周镇

1

 

8

南莫镇

1

1

9

白甸镇

1

 

10

墩头镇

2

1

11

李堡中学

1

1

12

立发中学

2

 

13

海安中学

2

 

14

实验中学

2

1

15

曲塘中学

2

 

16

南莫中学

1

 

17

海安中专

4

1

18

实验小学

2

1

19

特教学校

1

1

20

城南实小

2

 

21

海陵中学

2

 

22

紫石中学 (少体校)

1

 

23

城南实中

1

 

24

一 幼

1

1

25

二 幼

1

1

26

三 幼

1

1

27

长江路园

1

1

28

少年宫

1

1

29

体育中心

1

1

30

家长学校总校

1

1

31

教体局机关

2

1

 

备注:各单位推荐名册中差额候选人请排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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