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实验中学购买保安服务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
海安市实验中学购买保安服务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
一、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海安市实验中学保安人员购买服务
2.采购人:海安市实验中学
3.控制价:4.5万元/人/年 共4人,总控制价18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投标单位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保安服务经营资质的企业或单位;(携带执业执照原件、保安服务许可证原件)。
本项目开标前进行资格现场审查,潜在投标人开标时应持企业法人身份证及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等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投标事项说明
投标方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投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材料,并确保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以使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回应。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人须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2000元(人民币)方可参加投标,否则将予以拒绝。一旦中标,试用期一个月,经校方考核测评,满意度低于80%,终止该项目,所造成的损失由中标方负责。
保安人员购买服务要求:
1.保安人员应熟悉相应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要求,忠实履行岗位职责。
2.保安人员必须服从学校的管理要求,对不服从管理的保安人员,学校及时通知中标单位换人,中标单位须无条件换人。
3.中标单位应派遣4名男性保安人员(有保安证),要求年龄不超过50周岁,身体健康,爱岗敬业,无违法犯罪记录。
4.保安人员按照学校要求,实行12小时轮岗制,每班2人,双休日、节假日正常上班。
5.保安人员在巡查校园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处置,并报告校方。
6.保安人员要做好大门内外、传达室内的卫生保洁工作。
7.保安人员要做好报刊杂志、快件的分发工作。
8.保安人员要做好相关办公楼馆的门窗关锁和教学区的照明关闭工作。
9.保安人员要完成升降国旗任务。
10.保安人员要做好学校临时性或突击性的工作。
11.其它未尽事项,招标现场答疑。
四、 开标说明
1.开标地点:实验中学行政办公楼三楼会议室(一);
2.开标时间:2019年2月26日上午9:00;
3.第一轮竞争报价如未能确立低价中标者,则进行第二轮报价,直至产生最低价中标者。第二轮报价不得高于第一轮报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4.项目联系人:于清明 13962769033
海安市实验中学
2019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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