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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推荐2018年南通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秀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8-10-18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组织推荐2018年南通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秀的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18日 点击数: 次 [添加收藏]

关于组织推荐2018年南通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秀的通知

 

各完职中、局直各单位,各区(镇)教管办:

根据南通市教育局文件(通教人师〔201812号),结合我县师资队伍建设状况,现就我市推荐评选2018年南通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秀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指标

(一)学科带头人

1.各完中、各县城区学校(含明道园、明道小学、附小),每单位最多推荐8名,各(区)镇,每单位最多推荐6名。

2.新海安中专最多推荐3名(含原双楼中专、技工学校,下同)。

(二)骨干教师

1.各完中、各县城区学校(含明道园、明道小学、附小),每单位最多推荐9名,各(区)镇,每单位最多推荐7名。

2. 新海安中专最多推荐4名。

(三)教坛新秀

1.各完中、各县城区学校(含明道园、明道小学、附小),每单位最多推荐8名,各(区)镇,每单位最多推荐6名。

2. 新海安中专最多推荐3名。

(四)说明

1.义务教育交流人员原则上在用人单位单位申报,占申报单位推荐指标。赴云南贵州支教人员在编制所在学校申报,占编制所在学校指标。

2.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秀三个称号的推荐指标互不调剂,每人只能申报一项。

二、组织工作

各完职中、各城区学校以学校为单位组织测评、考核、推荐,区(镇)学校以镇为单位组织测评、考核、推荐。明道园、明道小学、附小在高新区教管办的组织下进行,各学校推荐指标与高新区农村学校之间不互通,推荐结果由高新区教管办汇总上报。

三、日程安排

11月初教育系统的行政干部要外出参加培训,因此评选推荐工作要提前进行,具体时间要求详见《日程安排》。

四、纪律要求

1.各单位建立推荐领导组,按照市局文件要求,负责本单位的推荐组织工作,受县局委托进行课堂教学考核、召开座谈会、民意测评,完成全面考核材料。

2.客观真实,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在一定时期内禁止当事人参加评先评优活动。

3.坚持标准,宁缺不滥。南通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秀不是达标及格,而是好中选优,要在海安市、南通市范围内进行2轮淘汰。

4.公开、公平、公正,程序规范,规定环节一个不少。

 

                                 人事科

2018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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