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海安市“新时代好少年”评选活动的通知
关于做好海安市“新时代好少年”评选活动的通知
海安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海安市教育局
海文明办〔2018〕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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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海安市“新时代好少年”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区(镇)教管办、各学校:
为充分发挥未成年人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不断深化“争当新时代好少年”主题活动,教育引导广大未成年人“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新时代好少年”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根据南通市文明办《关于开展“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精神,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强化教育引领、实践养成,通过开展“新时代好少年”学习评选活动,推出一批事迹突出的青少年典型,引导广大未成年人见贤思齐,向上向善、孝老爱亲,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努力成长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二、评选对象
全市中小学在籍学生(含民办学校、职业学校、特殊学校),年龄为17周岁以下(含17周岁,以发文日为准)。
三、评选条件
忠于祖国、忠于人民,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文明礼仪规范和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积极进取,富有活力,心理健康,青春阳光;在热爱劳动、勤俭节约、爱学多才、孝老爱亲、助人为乐、明礼诚信、自立自强、正直勇敢、勇于创新、关爱自然等方面有某一项突出事迹,并且长期坚持,是广大青少年学习的榜样。
四、评选办法
1.宣传发动阶段( 6月):市文明办、市教育局联合印发评选活动通知,在市各主要媒体发布海安市“新时代好少年”评选消息;
2.酝酿推荐阶段(7月至8月):各区(镇)教管办、各学校按照通知要求,面向本区(镇)、本校适龄学生,广泛宣传动员,并寻找发现先进典型,组织相关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在获得广泛认可与赞誉的基础上,择优向上推荐;
3.申报评选阶段(9月至10月):各中小学每校推荐1至2名学生上报“新时代好少年”候选人(已经获评海安市级以上三好标兵和美德少年的不再参与评选),于9月15日前向海安市文明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科报送推荐表(推荐表见附件,联系人:奚海宁,联系电话:81868829,邮箱:ha81868829@163.com)。推荐表应认真完整填写,要求事迹真实可靠,符合新时代特征,有某一方面突出事迹,表述生动具体、条理清晰分明,不要面面俱到,字数在1000字以内。活动主办单位邀请有关评审专家审核推荐候选人资格和事迹材料,确定“新时代好少年” 15名,“新时代好少年” 提名奖15名,并在市相关媒体进行公示。
4.表彰宣传阶段(11月至2019年2月):根据公示情况,活动主办单位将择机举行颁奖典礼,表彰海安市首届“新时代好少年”,并组织新闻媒体对“新时代好少年”先进事迹进行广泛宣传,进一步扩大评选活动的影响力。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区(镇)教管办、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开展“新时代好少年”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把活动开展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有效抓手,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集中精力把活动组织好。
2.贴近实际,突出重点。评选活动要结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和成长实际,引导全市未成年人通过评选活动发现身边的典型、推荐身边的典型、学习身边的典型,使评选活动过程成为在全市未成年人中普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开展“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学习教育活动的有力抓手。评选出的“新时代好少年”要事迹突出、师生认可、社会反响良好,确保广大未成年人在参与中受教育,在学习中得提高,形成正确的价值取向,不断提高思想道德水平。
3.精心组织,周密实施。评选活动要严谨、规范、公平、公正、务实,评选过程要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各区(镇)教管办、各学校要充分发挥学校主渠道作用,积极挖掘先进典
附件:
海安市“新时代好少年”候选人推荐表
姓 名 |
| 出 生 年 月 |
| 2寸免冠照片 |
学 校 班 级 |
| 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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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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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荐 辞 (200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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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 出 事 迹 (1000字内) |
(可另附材料) | |||
所在学校推荐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注:各中小学每校推荐1至2名学生上报“新时代好少年”候选人,于9月15日前向市文明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科报送该表(联系人:奚海宁,联系电话:81868829,邮箱:ha8186882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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