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站群导航

海安教育信息网

局直学校

角斜镇

李堡镇

开发区

大公镇

高新区

曲塘镇

雅周镇

南莫镇

白甸镇

墩头镇

手机版
官方微信
您的位置: 首页 >校务公开>通知公告>详细内容

通知公告

海安县实验中学2018年“推荐生”综合考核实施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5-04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为全面贯彻落实海安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海安高级中学、曲塘中学、实验中学“推荐生”推荐工作的通知》(海教发[2018]18号)文件要求,积极稳妥地做好2018年我校“推荐生”的综合考核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增强改革意识和创新意识,积极推进我县中招制度改革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确保我校2018年“推荐生”综合考核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充分体现考核过程和考核结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二、组织领导

成立以学校党支部、校长室统一领导的综合考核领导小组,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任组长,其他校长室成员分别担任纪检监督组、命题阅卷组、考务工作组和后勤保障组的组长。聘请县外学科专家命题,县教育局纪监部门全程监督,确保2018年“推荐生”综合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三、材料审核

各初中学校根据学生三年来的综合素质评价、学业水平状况,按照县教育局相关文件和通知要求,以我校“推荐生”计划数的2倍,确定择优推荐的候选人名单。在525日前,各初中校长将经公示合格的“推荐生”候选人报县局中教科(提交“推荐生”信息汇总表及电子档案)。中教科汇总审核资格后,将名单交我校。

各初中学校于526日上午11:30之前将本校联络人邮箱告知我校教导处(联系人:姜宏保;电话:13912857996),然后在各初中校联系人邮箱中下载打印《推荐生测试通知书》,加盖推荐学校公章,并及时发放至相关考生。

四、测试时间、地点

1.测试时间:2018527日上午9:0011:30

2.测试地点:海安县实验中学(海安县城人民西路草坝支路8号)

参加综合考核的“推荐生”候选人凭《体育中考准考证》和《推荐生测试通知书》于2018527日上午8:30前到达我校并先行熟悉考点和考场,840开始进入考场,900正式开始测试。

缺考者视为放弃“推荐生”资格。

五、测试形式、内容

1.测试形式:笔试。

2.测试内容:学科知识与能力,涉及中考除体育外各科内容,以各科课程的《全日制义务教育课程标准》为依据。

3.试卷分值、题型:

总分300分:语文60分,数学120分,英语60分,物理30分,其他30分。

题型分为选择题和非选择题两部分。

选择题总分200分,共设54道题。其中,数学选择题19题,英语选择题15题,物理选择题10题,其他选择题10题。每道选择题皆为41标准化选择题,数学选择题答对1题得5分,答错1题扣1分,不答得0分;其他选择题答对1题得3分,答错1题扣1分,不答得0分。所有选择题均以填涂答题卡作答。

非选择题总分100分,其中,语文作文60分(不少于500字),英语书面表达15分,数学解答题25分。

4.文具要求:考试文具用品同中考要求。

六、结果认定

528,我校以各初中学校为单位对“推荐生”候选人的综合考核结果进行合成排序(初中学校推荐序列占60%权重,我校考核序列占40%权重),按各初中学校“推荐生”计划数最终确定“推荐生”名单(如推荐参考的学生缺考,则将原初中推荐序列中缺考考生去掉,重新依次排序,再合成排序;若在合成排序后出现同分情况,则根据我校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若还出现分数相同情况,则以初三模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并在校园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28日—530日。

530,我校将公示后的确认名单上报县教育局中教科审核备案,同时告知各推荐学校,考核过程材料由我校密封留存备查。测试结果优异者录取后优先编入我校高一年级“创新实验班”。

本方案由实验中学“推荐生”综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海安县实验中学

                                           2018420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