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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分解海安县教育系统2018年招才引智工作考核任务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3-27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2018年年终考核时,根据各单位完成教育系统引进工业类高校毕业生和新兴服务业高校毕业生任务情况进行考核。各单位每招引一名符合要求的毕业生,年终考核分加2分(按照人社局认定的顺序,工业类前5名加分,新兴服务业类前30名加分)。各单位2018 年招才引智任务分解表详见附件1

三、认定办法

引进的工业类新兴服务业高校毕业生,按 2018 年新增(或由县外新转入)大专及以上人员(户籍不限)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3个月以上签订劳动合同1年以上进行确认(必须是首次缴纳保险,以前任意年度只要缴纳过保险的均无效)

四、材料报送

(一)首谈登记

各单位发现相关毕业生信息,及时登录海安就业网进行人才信息首谈登记,同时填写《2018年工业、新兴服务业人才信息登记表(首谈登记)》(附件2),并将该表(电子稿)发送至中教科邮箱:1391258489@qq.com

(二)具体材料

招引单位(各单位)将首谈登记后确定的人才材料及时报教育局中教科,材料均需提供电子扫描件或者拍摄彩色照片。材料包括:

1.招引人才的身份证(照片)。

2.学历学位证书(照片)。

3.一年以上聘用合同(照片)。

4.新兴服务业人才需提供用人单位营业执照(照片),该单位必须有新兴服务业岗位且得到人社局认可。

说明:在我县首保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连续缴纳情况以人社局认定为准。

请各单位以上将材料打包(一人一个文件夹),以“学生姓名+报送学校”命名发送至中教科邮箱: 1391258489@qq.com。 联系电话:88922012

特别说明:各单位在确定所招引的人才已经交了保险满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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