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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海安县“168”爱生优秀教师、“168”爱生先进集体和“青蓝工程”优秀师徒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1-13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基层工会:

我县开展的“168”爱生行动和“青蓝工程”已经成为教育系统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工作品牌。为将这两项工作不断推向深入,建设教育强县,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经研究,决定评选海安县“168”爱生优秀教师、“168”爱生先进集体和“青蓝工程”优秀师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168”爱生优秀教师参评对象及条件

1. 参评对象:

2013年以来一直参加“168”爱生行动(在县教育工会登记),且能持续发挥示范作用并做出显著成绩的优秀教师。

2. 参评条件:

(1)自愿参加“168”爱生行动,有固定的帮扶对象,有完整的帮扶记录;

(2)热爱教育事业,认真做好教育教学、班级管理工作,忠于职守、敬业爱岗;

(3)坚持不懈地参加“168”爱生行动,有突出的感人事迹,得到同行和学生的认可;

(4)模范地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于律己,不搞有偿家教。

二、“168”爱生先进集体参评对象及条件

1.参评对象:

长期以来积极组织实施“168”爱生行动,在县(市、区)及以上区域有一定影响和示范意义的学校。

2.参评条件:

(1)领导重视,有健全的“168”爱生行动组织管理网络体系,工会组织与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2)教职工积极参加“168”爱生行动,参与面应达到80%以上。能够定期开展“168”爱生行动先进事迹交流,积极宣传和表彰先进个人;

(3)建立相关制度,开展过程管理,使“168”爱生行动成为广大教师开展爱生行动的主要载体并形成长效机制;

(4)“168”爱生行动集体凝聚力强,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在长期的爱生行动中形成良好的团队精神和特色风格。

三、“青蓝工程”优秀师徒参评对象及条件

1. 参评对象:

2013年8月以后参加工作的青年教师,与指导教师签订、履行“青蓝合同”且期满,成绩突出的师徒;或者2013年以后,教师间签订现代教学技术、班级管理、教科研等专项“青蓝合同”且期满,成绩突出的师徒。已受到同级及以上表彰的优秀师徒不在此次评选之列。

2. 参评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积极进取,乐于奉献,为人师表;

(2)师徒签订了青蓝合同,能认真履行且已期满,各阶段考核均为优等;

(3)在指导教师的帮助下,被指导教师的教学水平提高较快,教育教学实绩受到学生、家长、同行认可,且2013年8月以来在县(市、区)级以上公开课或优课评比中获奖;

(4)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2010年以来,师、徒须分别有1篇以上(含1篇)教育教学论文在市级以上的报刊杂志上独立发表或市级及其以上专业学会委员会获奖论文。

四、 评选办法:

1.各基层工会会同教育行政对照条件,按照分配的名额进行自下而上的推荐,推荐结果须在本单位公示三天;

2.基层工会负责将推荐材料报县教育工会。

3.县教育局将组织评先评优领导小组进行评审确定县级表彰人选,县局将表彰海安县“168”爱生优秀教师30人、“168”爱生先进集体

10个,海安县“青蓝工程”优秀师徒30对,并从中推荐6对南通市“青蓝工程”优秀师徒候选人。

五、 推荐材料:

(一)“168”爱生优秀教师推荐材料

1.《海安县“168”爱生优秀教师申报表》(附件1)一式二份;

2.《海安县“168”爱生优秀教师申报名册》(附件2)一式二份,由基层工会汇总上报,同时上报电子文档至hajygh@163.com

3.“168”爱生行动志愿书、记录本、反馈表;

4. 所在单位推荐意见一份;

5. 典型事迹一份。事迹材料主要撰写在“168”爱生行动活动过程中难忘而又感人的教育故事或案例,1500字左右。内容真实,严禁抄袭,具有一定的思想性、情境性和教育性。文稿一律用word格式,A4页面设置。首页左上角加上“爱生故事”标注,标题下注明作者单位和姓名,于11月20日前同时上报电子文档至hajygh@163.com。

(二)“168”爱生先进集体推荐材料

1.《海安县“168”爱生先进集体申报表》(附件3)一式二份;

2.《海安县“168”爱生先进集体推荐名册》(附件4)一式二份,由基层工会汇总上报;

3.各基层工会将推荐材料汇总后于11月20日前报海安县教育工会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hajygh@163.com。

(三)“青蓝工程”优秀师徒推荐材料

1.《海安县“青蓝工程”优秀师徒推荐表》(附件5)一式二份;

2.师徒发表的论文或论文获奖证书复印件,论文发表的时间、刊物名称要清楚;

3.徒弟上公开课的证明材料或优课获奖证书复印件;

4.“青蓝合同”复印件一份;

5. 在报送推荐材料时,须同时提供以上材料中的复印件原件,经复核后当即退还。

6. 海安县“青蓝工程”实施情况考核表。

7.《海安县“青蓝工程”优秀师徒推荐名册》(附件6)一式二份,由基层工会汇总上报,同时上报电子文档至hajygh@163.com;

以上个人申报材料中的复印件须由专人复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名额分配表(附件7)

七、推荐材料报送时间:11月20日前,逾期不予补报。

 

附件1:海安县“168”爱生优秀教师申报表

附件2:海安县“168”爱生优秀教师申报名册

附件3海安县“168”爱生先进集体申报表

附件4:海安县“168” 爱生先进集体申报名册

附件5:海安县“青蓝工程”优秀师徒推荐表

附件6:海安县“青蓝工程”优秀师徒推荐名册

附件7:名额分配表

 二O一七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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