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海安县师德标兵、优秀教师群体的通知
各完职中,局直各单位,各区(镇)教管办: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师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批示指示精神,引导广大教师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做学生锤炼品格的引路人,做学生学习知识的引路人,做学生创新思维的引路人,做学生奉献祖国的引路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营造社会尊师重教、教师重德养德的氛围,“使教师成为最受社会尊重的职业”,根据中央《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和2017年全国教师教育振兴暨教师队伍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经研究,决定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海安县师德标兵、优秀教师群体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师德标兵申报范围:全县幼儿园、普通中小学、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成人教育中心校以及教师发展中心、少年宫、体育中心、家长学校总校等教育机构在一线从事教育教学、教科研工作5年以上的在职在岗教师(已被评为江苏省师德先进个人、南通市师德标兵、南通市十佳师德之星的原则上不再申报)。
优秀教师群体申报范围:一是以学校为单位;二是以党支部、工会、群团组织为单位;三是以教研组、备课组、年级组、名师工作室、乡村骨干教师培育站等为单位。各学校也可根据自身的情况和特点组建和确定申报单位(已被评为南通市优秀教师群体的群体不再申报)。
二、评选条件
(一)师德标兵评选条件
1.热爱教育,献身教育。对教育事业有执着的追求,有高度的敬业精神,有强烈的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长期的教育教学实践中成绩优秀。
2.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对自己要求严格, 模范遵守社会公德,模范执行教师职业道德和职业规范,在学校、家庭和社区有良好的师表形象,受到广泛好评。团结协作, 谦虚谨慎,认真做好传、帮、带工作。团队意识强,积极维护集体荣誉,在各项活动中率先垂范。
3.锐意进取,严谨治学。积极推行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积极探索教育教学规律,善于积累教学经验,不断提升自身素质。教育教学能力较强,教科研成绩显著。
4.热爱学生,教书育人。善于用正确的思想培育人,坚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尊重学生,教育学生耐心细致。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的良师益友,爱生事迹感人生动。
(二)优秀教师群体评选条件
1.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依法治教,严格执行教师职业道德和职业规范,教书育人、敬业爱生、为人师表,成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表率。
2.积极投身教育改革,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全面提高学生核心素养。
3.发展目标明确,组织健全,分工科学,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和工作机制。集体凝聚力强,在长期的工作过程中形成良好的团队精神和特色风格。
4.注重群体自身建设和内涵发展,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和教育方法,积极进取,在推动本地、本校教育事业发展、参加教育公益活动方面成效显著,受到同行、学生家长的广泛赞誉。
三、评选办法
(一)名额分配
拟评选海安县师德标兵30人,海安县优秀教师群体15个,其中择优推荐南通市师德标兵11人(根据南通市教育局文件,南通市师德标兵推荐范围限定在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南通市优秀教师群体2个。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评选程序
1.推荐上报。各区镇、学校要在广泛发动,充分酝酿,征求师生及社会等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行推荐,各区镇、学校要建立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初评并将初评名单在单位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系统内借用、交流、联合办学人员均在现工作单位申报,占现工作单位指标。区镇师德标兵推荐人选要适当兼顾各学段。
2.组织评选。县教育局将成立海安县师德标兵、优秀教师群体评选委员会,对上报的材料组织评选,并将评选结果在海安教育信息网公示。
3.发文公布。公示无异议后,县教育局将以文件形式公布评选结果,颁发荣誉证书。
(三)材料要求
1.被推荐人选需填写《师德标兵推荐表》、《优秀教师群体推荐表》一式3份。所有推荐人的事迹材料及汇总表均须提供电子文本。
2.上报材料须经各区镇教管办、学校审核盖章后,于2017年 10月20日报县教育局人事科212室。联系电话:88916384,电子邮箱: hajyjgz@163.com。
各区镇、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开展评选师德标兵、优秀教师群体的重要意义,并以此为契机,积极开展师德教育,营造良好氛围。要严格工作程序,确保评选质量。对弄虚作假,不实上报,造成不良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处理。
附件:1.海安县师德标兵、优秀教师群体名额分配表
2.师德标兵推荐表
3.优秀教师群体推荐表
4.师德标兵推荐汇总表
5.优秀教师群体推荐汇总表
海安县教育局
2017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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