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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艺教楼、老办公楼屋顶防水施工竞争性谈判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0-10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经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同意,并核定指导价,海安县实验中学拟对艺教楼、老办公楼进行屋顶防水处理。

1.接受报名时间:2017年10月9日至2017年10月15日15时止

地点:海安县实验中学总务办公室

地址:海安县海安镇草坝支路8号

联系人:于忠泰  吴昌勇     联系电话:80686015  13951415616

2.施工场地勘察时间:

时间:2017年10月9日至2017年10月15日15时止

地点:实验中学校园内艺教楼、老办公楼,面积约600m2.

第一部分  投标人的资格和条件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具有一定的屋顶防水施工能力和经验的单位。

第二部分  投标事项说明

1.投标方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投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材料,并确保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以使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回应。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2.投标方应针对我校艺教楼、老办公楼需要进行防水处理的部位进行报价,单位为:元/平方米。

3.投标方投标前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1000元。未中标者,当场全额退还;中标者,履约终了时全额退回。

4.本次投标采取竞争报价,低价且不超过县局核定指导价者中标。

5.投标文件需附带的有效证件:

A.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B.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C.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D.法人授权委托书

E.防水材料环保检测合格证明材料

6.中标者所使用的产品必须合格、环保、无毒、无害、无异味。

7.本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1)基层处理:①铲除原有防水层,清理水泥基面,确保基面无粉尘、无残胶;②基层底子油要求涂刷均匀。

(2)卷材铺贴:采用火焰热熔法施工,用火焰喷具均匀烘烤卷材,确保涂油完全融化。接边宽度纵向不小于7cm ,横向不小于10cm ,赶清卷材中的空气,接边须压实、粘牢,热熔施工完毕,须用冷粘剂对搭接边进行密封处理。

(3)防水层施工好后,应全面检查质量,防水层应平整,不得有鼓泡、皱折、脱落和起壳等现象。如验收未达到标准,中标者须在验收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返工,返工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8.严格执行施工流程,施工操作规范。严格按照既定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施工期间因中标方人员或其它自身原因造成校方财产损失及人身伤害的,中标方负全部责任并承担所有损失。

9.学校派员监督施工管理,中标方须自觉服从校方人员管理。

10.付款方式:中标方开具普通税务发票,转账结算。工程验收合格后,按实际施工面积(双方共同量定确认)计算工程款项,支付90%工程款,留置10%作工程质量保证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付清。

第三部分  开标评审与评标过程

1.开标地点:行政办公楼三楼会议室1

2.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6日14:30

3.开标:由学校管理人员当场宣读竞争报价,并确定中标方,与会人员签字确认。

4.投标方报价不得高于海安县教育局、财政局核定的指导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5.第一轮竞争报价如未能确立低价中标者,则进行第二轮报价,直至产生最低价中标者。

6.第二轮报价不得高于第一轮报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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