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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对曲塘镇两起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情况的通报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9-27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区党工委、管委会、纪工委、监察局(室),各镇(场)党委、政府、纪委、监察室,县委各部门,县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县各群众团体党组织,县级机关各部门、各单位纪委,县委各巡察组,县纪委监察局各工作室、派驻(出)纪检组(纪工委):

2017年6月13日上午10时许,曲塘镇兴花村3组在建的拆坝建涵工程现场发生致1人死亡的安全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0余万元。

2017年8月1日上午6时许,曲塘镇胡庄村穗丰粉业南通有限公司有限空间作业期间发生一起致2人死亡的安全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70余万元。

上述两起事故发生后,县纪委监察局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分别对两起事故进行了责任倒查。

调查发现,曲塘镇兴花村3组在建的拆坝建涵工程属水利建设工程,胡庄村穗丰粉业南通有限公司属小微企业,均在曲塘镇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的农村工作组(以下简称农村工作组)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范围内。

2017年5月18日,县委县政府召开全县安全、维稳工作会议,切实加强“一带一路”峰会等系列重大活动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5月20日,曲塘镇党委、政府召开全镇安全维稳工作会议,传达5月18日县安全、维稳工作会议精神,部署全镇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要求镇村各级领导必须亲自组织、亲自带队参加安全检查,各分管负责人全权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检查工作,检查结果必须于5月24日前上报至镇安委办。

曲塘镇人民政府副镇长贾伯平作为农村工作组组长,未能按照县、镇会议要求亲自组织、亲自带队参加分管范围内的安全检查,仅将检查工作交由农口各部门负责,且未对检查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在上述两起安全事故发生前,贾伯平及农村工作组相关组员均未到场进行过安全检查,致使未能及时发现和整治安全隐患,贾伯平对上述两起安全事故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

经查,5月20日曲塘镇政府召开安全维稳工作会议后,曲塘镇水利服务站站长蒋俊峰作为镇水利工程安全管理责任人,不但未组织安全检查,还编写了虚假的检查结果(此次上报结果未涉及拆坝建涵工程) 于5月24日前上报至镇安委办。

6月7日为全镇安全检查日,贾伯平带队开展了安全生产检查,蒋俊峰因事未能参加,安排水利站工作人员朱宏晨参加,此次检查也未涉及拆坝建涵工程。6月13日,兴花村拆坝建涵工程事故发生后,为规避责任,蒋俊峰、朱宏晨二人商量由朱补填了6月7日检查此拆坝建涵工程的虚假记录。

蒋俊峰、朱宏晨承担镇水利工程安全管理职责,对辖区内拆坝建涵工程安全工作疏于监督管理,对曲塘镇兴花村3组在建的拆坝建涵工程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调查发现,2016年初,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在全县范围内部署有限空间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曲塘镇安委办根据要求,下发了《曲塘镇有限空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但该文件下发后,相关人员未能认真跟踪、督促、落实,致使专项整治工作未能按要求执行到位。

曲塘镇人民政府副镇长丁小军、闾文海先后兼任镇综合执法局局长,分管政法、安全工作,他们任职期间在部署落实有限空间专项整治工作中不细不实,对穗丰粉业南通有限公司有限空间违规作业、发生安全事故负有领导责任。

曲塘镇综合执法局副局长、安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吴学海在曲塘镇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中,工作不细,疏于对有关企业及各村的排查,对胡庄村穗丰粉业南通有限公司存在的有限空间隐患从未进行过检查,对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报县委、县政府同意:对曲塘镇人民政府副镇长贾伯平、县水利局曲塘水利服务站站长蒋俊峰、工作人员朱宏晨立案调查并追究他们的党政纪责任。

此外,县纪委监察局会同曲塘镇党委对曲塘镇人民政府副镇长丁小军、闾文海进行提醒谈话;对曲塘镇安委会办公室副主任、综合执法局副局长吴学海进行诫勉谈话。

上述两起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在我县造成了较大的社会影响,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较大的损失。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从两起事故中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及时改进工作。

一、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认真贯彻执行《海安县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办法》,细化分解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层层签订责任书、责任状,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工作领导负责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区镇和相关部门要依法依规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加强对本辖区、本行业、本系统安全生产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形成齐抓共管安全生产的工作格局。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巡查制度,加强对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促进各级领导干部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二、要继续推进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从近期的检查情况来看,部分监管部门未制定行业检查表,监管人员查不出安全隐患,“零隐患”偏多;部分区镇《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未及时修订印发,推进双控工作进度缓慢,未能督促企业将较大危险源风险辨识告知卡、较大危险源分布图等图表及时张贴上墙,指导企业对表(安全检查表)检查少;部分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企业应当遵守的“六项规定”还未得到严格执行,隐患排查不彻底、隐患整改不到位、安全投入少、三级安全教育走过场的现象还没有从根本上杜绝。针对以上现象,各区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部署会议精神,对照县政府办8月2日通知要求,逐项整改。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持续深入地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力推进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的双控工作机制,真正做到不打折扣、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对工作不到位的,县纪委将严肃追责,确保十九大召开前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可控。

三、要扎实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各区镇、各部门和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做好应急处置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要结合区域和行业领域实际,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预测、预报、预警、监测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和救援装备。在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和重要岗位建立严格的安全值班制度,加强应急管理和值班值守,确保安全生产信息及时、准确、畅通,进一步提高事故防范和处置能力。在应对突发事故时,要及时控制险情,严格防范次生灾害,避免事故扩大。各类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要做好抢险救援各项准备工作,一旦发生事故,能够迅速投入抢险救援工作,把事故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

 

 

                                         中共海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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