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海安县“职工科技创新 成果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区镇、系统工会:
为了进一步激发全县职工岗位学习、岗位创新、岗位成才的热情,充分发挥全县职工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的主体作用,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全面领先作出积极贡献,县总工会、县科技局决定2017年继续在全县职工中开展职工科技创新成果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对象
职工科技创新成果奖授予在职工经济技术创新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各类企事业单位车间、工段、班组从事生产、技术、管理等工作的职工。不包含企事业单位行政负责人和外聘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二、成果类别:
l、职工发明成果:围绕企事业新技术、新产品、新工具、新材料的开发、应用,设备、工艺改造以及通过引进、消化和吸收进行二次创新过程中取得的成果。
突出在生产、管理中创造新工艺、新方法、新材料,解决了本单位发展中的热点、难点和关键问题,改变了传统的生产技术和陈旧的生产方式或管理模式,推动了企业的技术进步,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方面具有创新性、实用性和有效性的成果。
2、先进操作方法:围绕建设节约型、创新型企业,在节能、节材、降耗等方面,在技能竞赛、重点工程劳动竞赛、优质服务竞赛、教学医疗方式改进、QC小组攻关过程中取得的成果;同类工种中掌握超常规、超难度技能、能够保持超水平发挥的绝技绝活。先进操作法应具有原创性、应用性、价值性。
3、六小竞赛成果:围绕学习创造原理、应用创造技法,在企业生产经营、业务发展、规划设计、建设维护、结构调整、节能增效和提高安全生产、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的“小革新、小发明、小创造、小设计、小建议、小核算”。
已获得县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及拟申报县级以上科技进步奖的成果和已申报过的成果不得重复申报。
三、 评审程序
职工技术创新成果奖的评审,由材料申报、材料审核、专家评审三个阶段组成。
材料申报:由企事业单位通过区镇、行业工会于9月底前向县总工会经济技术部申报。申报材料要求成果原因,语言精炼;技术原理,通俗易懂;效益指标,量化鲜明;电子图片,主体清晰。
四、成果奖励
2017年海安县职工科技创新成果奖分别评选职工“十佳科技创新成果”、“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十佳操作法”、“十佳六小成果”,由县劳动竞赛领导组办公室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附件:1.海安县职工发明成果申报表
2.海安县职工先进操作法申报表
3.海安县职工“六小”成果申报表
海安县总工会 海安县科学技术局
2017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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