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开展“168”爱生行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各基层工会:
我县自2000年以来开展的“168”爱生行动得到了全县广大教育工作者的积极响应和踊跃参与,有力地推进了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向社会展示了教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促进了教育行风建设。为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决定在全县教育工作者中深入开展“168”爱生行动。现就活动提出以下要求:
一、指导思想
“168”爱生行动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及《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引导全体教职工热爱学生、为人师表,积极投身“168”爱生行动,达到不让一名学生掉队,构建和谐教育的目标。
二、活动内涵
“168”爱生行动的原意是指参加活动的每一位教师关心、帮助一名困难学生(包括学习困难或家庭经济困难或其他困难),并每月与所教班级的学生开展谈心或对学生家访不少于6人次、每月为所教班级学习困难的学生义务补课、辅导不少于8人次。
在深入开展“168”爱生行动中,各级各类学校要注意紧密结合教职工的实际情况,开展“168”爱生行动。鼓励各岗位的教职工踊跃参与“168”爱生行动,发挥各自的岗位优势,拓展“168”爱生行动的内涵。专职教师可侧重文化知识的辅导,重点帮助学习困难的学生;从事政教工作的教师可侧重关注有心理问题的学生,耐心细致做好一人一事的思想政治工作;从事后勤工作的教职工可侧重关心生活上困难的学生,为他们的身体健康成长提供必要的帮助。可以一名教职工帮扶一名困难学生,也可以几名教职工、一个年级组(工会小组)帮扶一名或几名困难学生等。总之,在坚持“168”爱生行动的总目标前提下,结合岗位特点开展活动。
三、活动实施
“168”爱生行动由学校统一领导,以校工会发动,教职工自愿报名参加的方式进行。由本人填写“168”爱生行动志愿书,校工会负责整理、汇总,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公布时,要充分考虑被帮助学生的心理承受能力,不得违背“168”爱生行动的宗旨。
要切实加强对“168”爱生行动的过程管理,定期检查“168”爱生行动的进展情况。可以试行“‘168’爱生行动记载本”,由参加者自行记录每次活动的时间、地点、对象、活动内容及帮扶心得体会等,此将作为评选“168”爱生优秀教师的材料。要善于发展“168”爱生行动中涌现的先进个人和典型事例,及时地通过各种媒体给予宣传。县教育工会每两年评选表彰30名“168”爱生优秀教师和10个实施“168”爱生行动先进集体。各基层工会、各校行政和工会也要建立相应的评比表彰制度。
要不断创新“168”爱生行动的形式。县教育工会将设立“168”爱生行动论坛,每年举办一次,交流开展“168”爱生行动的新做法、新经验。各地、各校要召开教师座谈会、党政工座谈会、学生及其家长座谈会,交流经验,听取意见和建议。每年教师节“社会尊师重教、教师回报社会”活动时,展示“168”爱生行动的成果。
四、活动效果
在深入开展“168”爱生行动中要求要注意实效,坚决克服形式主义,杜绝花架子。
要求通过“168”爱生行动,不断增强广大教职工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自觉性,深刻领会爱生是教育工作者的天职;要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为全体学生的终身健康发展奉献自己的聪明才智;要激发广大教职工的创造性,不断更新教育理念,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艺术。
“168”爱生行动既是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一个有效载体,也是教职员工个人职业道德的一个展示平台。各级教育行政和工会要认真抓好“168”爱生行动这个载体,将深入进行教师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推进教育行风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打造人民满意的教育发挥积极作用。
附件:1、海安县“168”爱生优秀教师评选标准
2 、海安县“168”爱生行动先进集体评选标准
3 、 学校“168”爱生行动志愿书
4 、记载本样式
海安县教育工会
二○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抄送:南通市教育工会、海安县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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