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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6~2017年度微型课题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4-05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海教中心〔20173

关于做好2016~2017年度微型课题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完职中,局直各单位,各区镇教管办:

根据《海安县教师微型课题管理办法》,县局将实施2016年度微型课题结题鉴定及2017年度微型课题立项规划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16年度立项微型课题结题鉴定。2016年度立项微型课题由局直各单位和各区镇组织鉴定。主持人需认真填写《海安县教师微型课题研究成果鉴定表》(附件1,并提交相关的过程性、成果性资料。各单位要严格审核结题材料,不符合结题条件的不得通过鉴定。完成鉴定工作后,各单位需填写并上报《海安县教师立项微型课题研究成果鉴定汇总表》(附件2)。

⒉2016年度自选微型课题结题鉴定。研究周期及成果为20164月至今,未获立项、研究成果符合结题要求的微型课题,可作为自选课题申请结题鉴定。主持人需填写《海安县教师微型课题成果鉴定表》(“立项序号”栏填“自选”),提交相关成果及证明材料。各单位初审后提出意见,按指标数(附件3填写并上报《海安县教师自选微型课题研究成果鉴定汇总表》(附件4。县教师发展中心教科部将组建专家鉴定组,进行必要的抽查、复核,公示一周后,做出是否同意结题的批复。

2017年度立项微型课题申报。各单位要认真组织教师学习《海安县教师微型课题管理办法》,积极组织教师申报。主持人需填写《海安县教师微型课题立项申请表》(附件5),单位需严格按照《海安县教师微型课题代码表》(附件6)要求,按指标数(附件3填写并上报《海安县教师微型课题立项申请汇总表》(附件7。县教师发展中心教科部将组建专家评审组,进行认真评审,公示一周后,做出是否同意立项的批复。

上报材料要求。所有材料均应于418日前报县教师发展中心教科部,并同时发送电子稿到jshajks@126.com,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海安县教师立项微型课题研究成果鉴定汇总表(加盖公章纸质稿1份及电子稿);

海安县教师自选微型课题研究成果鉴定汇总表(加盖公章纸质稿1份及电子稿);

自选微型课题结题鉴定材料(微型课题成果鉴定表纸质稿1份、装订成册成果附件1套);

海安县教师微型课题立项申请表(纸质稿1份、电子稿以“单位+姓名”命名);

海安县教师微型课题立项申请汇总表(加盖公章纸质稿1份及电子稿)。

以上通知,希即贯彻执行。

海安县教育局

一七年三月十七

附件1海安县教师微型课题研究成果鉴定表

附件2海安县教师立项微型课题研究成果鉴定汇总表

附件32016年度自选课题鉴定及2017年度立项课题指标

附件4海安县教师自选微型课题研究成果鉴定汇总表

附件5:海安县教师微型课题立项申请表

附件6:海安县教师微型课题代码表

附件7:海安县教师微型课题立项申请汇总表

附件1

海安县教师微型课题成果鉴定表

立项序号

课题名称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最后学历

职称

任教学科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姓名

最后学历

任教学科

工作单位

主要任务

研究成果

篇名

发表刊名与

出版单位

发表刊期

与出版时间

篇名

交流场合与

主办单位

交流时间

上课课题及获奖名称

上课地点与

主办单位

上课时间

研究小结

主持人(签名)

年月日

所在局直学校、区镇教育助理意见

负责人(印鉴)

年月日

教师发展中心鉴定意见

负责人(印鉴)

年月日

                               

立项课题纸质文本一式二份,一份课题主持人自存,一份单位存档。自选微型课题纸质文本一式三份,除本人自存,单位存档外,上报教师发展中心教科部一份。

附件2

海安县教师立项微型课题研究成果鉴定汇总表

 

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立项序号

课题名称

所在单位

主持人

成果形式

否是同意结题

               

此表纸质文本一式两份,一份单位存档,一份与电子文本一起报教师发展中心教科部。

附件3

2016年度自选课题鉴定及2017年度立项课题指标

 

单位

2016年度

自选课题

鉴定指标

2017年度

立项课题

申报指标

单位

2016年度

自选课题

鉴定指标

2017年度

立项课题

申报指标

滨海新区

9

14

南莫中学

8

13

李堡镇

9

15

海安中等专业学校

12

20

开发区

19

32

双楼中等专业学校

6

10

大公镇

9

15

家长学校总校

1

1

高新区

33

55

城南实验中学

6

10

曲塘镇

15

25

海陵中学

9

14

雅周镇

8

13

紫石中学

7

12

南莫镇

4

7

实验小学

7

12

白甸镇

5

9

城南实验小学

4

6

墩头镇

9

15

特殊教育学校

2

3

海安高级中学

10

16

第一实验幼儿园

2

3

曲塘中学

10

16

第二实验幼儿园

2

3

实验中学

9

15

长江路验幼儿园

1

1

李堡中学

5

8

第三实验幼儿园

1

1

立发中学

10

16

附件4

海安县教师自选微型课题研究成果鉴定汇总表

 

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代码

课题名称

所在单位

主持人

成果形式

是否同意结题

单位

学段

学科

                 

此表纸质文本一式两份,一份单位存档,一份与电子文本一起报教师发展中心教科部。

附件5

海安县教师微型课题立项申请表

 

单位:

学段:

学科:

课题名称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最后学历

职称

任教学科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姓名

最后学历

任教学科

工作单位

主要任务

课题论证报告

课题界定

研究意义

研究内容

研究方法和步骤

已有研究基础

预期研究成果

所需研究支持

申报人(签名)

年月日

所在局直学校、区镇教育助理意见

负责人(印鉴)

年月日

教师发展中心立项意见

负责人(印鉴)

年月日

                                 

此表纸质文本一式三份,一份课题申请者自存,一份单位存档,一份与电子文本一起报教师发展中心教科部。

附件6

海安县教师微型课题代码表

 

单位代码

学段代码

学科代码

1

滨海新区

幼儿园

A

语文

A

2

李堡镇

小学

B

数学

B

3

开发区

初级中学

C

英语

C

4

大公镇

高级中学

D

政治或思想品德

D

5

高新区

中等专业学校

E

历史

E

6

曲塘镇

地理

F

7

雅周镇

物理

G

8

南莫镇

化学

H

9

白甸镇

生物

I

10

墩头镇

科学

J

11

海安高级中学

体育

K

12

曲塘中学

音乐

L

13

实验中学

美术

M

14

李堡中学

班团活动

N

15

立发中学

劳动技术

O

16

南莫中学

信息技术

P

17

海安中等专业学校

综合实践

Q

18

双楼中等专业学校

中等专业学校专业课程

R

19

家长学校总校

地方课程

S

20

城南实验中学

21

海陵中学

22

紫石中学

23

实验小学

24

城南实验小学

25

特殊教育学校

26

第一实验幼儿园

27

第二实验幼儿园

28

长江路幼儿园

29

第三实验幼儿园

附件7

海安县教师微型课题立项申请汇总表

 

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

   

代码

课题名称

所在单位

主持人

是否同意立项

单位

学段

学科

此表纸质文本一式两份,一份单位存档,一份与电子文本一起报教师发展中心教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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