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站群导航

海安教育信息网

局直学校

角斜镇

李堡镇

开发区

大公镇

高新区

曲塘镇

雅周镇

南莫镇

白甸镇

墩头镇

手机版
官方微信
您的位置: 首页 >教学天地>教师发展>详细内容

教师发展

南通大学2018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9-28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南通大学坐落于素有“江海明珠”、“中国近代第一城”美誉的沿海开放城市——江苏省南通市,是江苏省人民政府和交通运输部共建的综合性大学。学校的办学历史可追溯到近代著名实业家、教育家张謇先生于1912年创办的私立南通医学专门学校和南通纺织专门学校。2004年,原南通医学院、南通工学院、南通师范学院三校合并组建新的南通大学。经过一个多世纪的办学历程,南通大学现已建设成为一所规模结构合理、学科门类齐全、教学质量优秀、办学效益明显的地方综合性大学。
学校现有4个校区,23个二级学院、1个独立学院和1所大型综合三级甲等附属医院,设有100个本科专业,涵盖文学、理学、工学、医学、艺术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历史学、管理学等10个学科门类。学校始终坚持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全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2007年以优秀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学校拥有国家特色专业、教育部第一批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江苏省品牌专业、江苏省特色专业、江苏省重点专业(类),以及国家级教学团队、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国家精品课程、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国家精品教材、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等一大批优质教学资源。学校是江苏省首批教学工作先进高校、首批创新创业示范高校。
学校现有基础医学、临床医学两个博士后流动站,基础医学、临床医学、信息与通信工程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个学科进入ESI学科全球排名前1%。拥有省高校国家重点学科培育建设点、江苏省重点学科、江苏省高校优势学科、省临床医学重点专科、省高校优秀学科梯队等,构建了较为完备的学科体系和学科建设长效机制。
学校坚持科技强校与自主创新,拥有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建设点、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省级重点实验室、江苏高校协同创新中心、省级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省级工程中心、省级工程实验室、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以及省高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等一批高端科技创新载体。合并组建以来,共承担“973”计划课题、“863”计划课题、国家科技支撑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基金600多项,获发明专利授权500多项,荣获包括国家技术发明奖、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进步奖、中华医学成果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江苏省科学技术奖、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在内的多项高层次奖励。学校连续多年被评为江苏省科技工作先进高校。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3330人,其中高级职称以上1461人,博士、硕士生导师1131人,拥有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国家“千人计划”专家、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奥运会冠军、教育部优秀骨干教师、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江苏特聘教授、双创博士、省六大人才高峰、省“333”工程培养对象、省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等各类杰出人才。
学校广泛开展境外交流与合作,与美国、加拿大、英国、法国、意大利、荷兰、德国、丹麦、乌克兰、澳大利亚、阿根廷、日本、韩国、马来西亚,以及我国香港、澳门、台湾等17个国家和地区的82所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开展多个国际交流项目。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 报名参加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 报名参加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必须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并且是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对于已经获得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相关(相近)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3. 接收推荐免试生
欢迎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报考我校。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请查看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南通大学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章程》。
特别说明:不符合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考生,如果坚持报考,不论是否达到我校第一志愿专业复试分数线,均不予参加所报考专业的复试。请各位考生仔细查阅我校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中的报考条件,选择符合条件的专业报考。
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资格。
二、报名时间及办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网上报名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
2017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
  2017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二)网报要求
  1.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 特别提醒:网报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3.考生必须按网报要求认真、慎重填写所有信息项。特别强调:①请特别注意“报名点”、“考试方式”、“考试科目”的选择是否正确;②如报考信息填写错误,则只能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重新网报;③身份证号码不能填错,出生年月日必须与身份证上的出生年月一致;④通讯地址应尽量写详细,并且到2018年7月10日之前不会变化,以免调档函、录取通知书投递错误;⑤网报截止后所有信息将无法修改。
4.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 南通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的“通讯地址”应尽量填写为“南通大学XX学院XX级年级办转”。南通大学应届本科生的档案和学习单位填写为“南通大学XX学院”,“本人联系电话”栏可多填写几个,以便于联系。
6.毕业证书编号和学位证书编号填电子注册的证书编号或学校编号(未电子注册者填证书上的编号,不是证书上的流水号)。
7. 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8.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网上报名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已在教育部官网www.moe.edu.cn公开)及“研招网”报考须知。建议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开报名高峰,避免网络拥堵。
  现场确认
  (一)现场确认时间
江苏省各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11月9日至11月12日。江苏省外报考点的考生现场确认时间请查询报考点通知。逾期不再补办。
 (二)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 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5. 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报名所填各种信息及相关证件必须真实,凡报名造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复试、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
  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根据教育部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现场确认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我校将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准予考试。
四、初试
2017年12月14日至12月25日期间,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初试日期和时间
12月23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3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4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4日下午 业务课二
五、复试
(一)复试时间、地点、内容及方式由我校自定,复试办法将于复试前在我校研招网公布。复试时所带材料:准考证(请保留准考证至2018年9月)、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本人身份证。复试形式:笔试与口试。复试内容:以大学本科主干课和基本技能的考核为主。具体为:①外国语口试测试;②专业课考试;③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考察。凡初试成绩合格的同等学力考生(指大专毕业生、本科结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复试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由考生所在学校出具成绩单原件;在职人员须提交原所在学校出具的成绩单原件或本人档案中《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并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二)我校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三)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四)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五)同等学力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六、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安排在复试阶段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
七、录取
(一)2018年我校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规模数按国家下达计划及生源情况进行调整,免试推荐生名额占学校招生总指标)。
(二)我校实行差额复试,有关复试组织、差额比例、复试形式、计分方法等问题参见《南通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管理规定》,复试成绩不合者,不予录取。
(三)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学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八、信息查询、联系方式
(一)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主页网址:http://yjs.ntu.edu.cn
(二)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讯地址:南通市啬园路9号南通大学主校区逸夫楼6号楼120室
邮政编码:226019
咨询电话:0513-85012093
电子邮件:yzb@ntu.edu.cn
九、 其它说明
(一)学制、学费、住宿费
我校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专业学位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3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一般为3年,具体以培养方案为准。
按照国家和江苏省有关文件规定,凡被我校正式录取的全日制硕士(学术学位)8000元/年•生、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10000元/年•生。非全日制硕士收费标准具体以物价局审批标准执行。
我校2018年录取的硕士生住宿收费标准将根据所在校区和住宿情况核算(一般为1000元/年/生)。
(二)奖助政策
我校按照国家和江苏省规定设立各类奖学金,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学者奖学金、社会奖学金等。研究生第一年根据入校情况最高可获得奖学金29000元,第二、三年根据在校期间学习、科研以及社会工作情况最高可获得奖学金32000元。学业特别优秀者在校三年最高可获得奖学金90000元。
在研究生资助政策方面,学校对全日制在校非定向硕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档案不到研究生培养所在学院者视同有固定工资收入)发放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6000元/年/生。
学校对家庭困难的研究生在新生入学等方面开辟绿色通道,并提供三助岗位、助学贷款等服务,以便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
(三)招生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