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站群导航

海安教育信息网

局直学校

角斜镇

李堡镇

开发区

大公镇

高新区

曲塘镇

雅周镇

南莫镇

白甸镇

墩头镇

手机版
官方微信
您的位置: 首页 >部门在线>总务处>详细内容

总务处

海安市实验中学食物安全应急预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4-27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有效预防我校食品安全突发事故的发生,及时控制和快速消除校园突发事故的危害,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海安市实验中学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一、 处置食物安全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长: 顾玉华

副组长: 刘贞荣  印文权  吴银其  陈玫辰  

 许波涛    严 俊

 员: 吴友来  孙学进  潘新峰    包桂祥

  肖亚军   刘小兵   吉拥军   吴昌勇 

 江 阳    武小强     胡振宇   徐爱平 

胡小勇  时玉华        王海波 全体班主任

二、 应急处理程序:

1.在食品加工、供应过程中或用餐时发现食品感官性状可疑或有变质可疑时,经确认后,立即撤收处理该批全部食品。

2.在全校范围内树立食品卫生安全意识,时时警惕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班主任发现可疑病情后(食用某一食品后,两人以上出现同一疑似食物中毒症状),及时报告校医室,由校医初步检查确定,采取以下措施:

1) 观察病情,对症处理。

2) 如确定食物中毒,做好以下工作:

a对患病的师生进行初步诊断、治疗、护理。

b立即报告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抢救措施。

c立即拨打急救电话 120 或者与附近医院联系救治患病师生。

d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e收集相关病情信息、食物及原加工材料,协助卫生部门进行事件调查、处理。

3.学校建立舆情处置小组,及时准确了解并汇报学生和家长动态,控制事态发展,稳定学生及家长情绪。配合教体主管、市场监管、疾病防控等部门妥善做好舆情应对和处置工作,统一信息发布,密切关注舆情发展,有效防止不实信息传播。学校主管部门指挥抢救工作,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的抢救,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指挥以下部门工作:

1 ) 责令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供应活动。

2 ) 由校医负责立即向上级卫生部门报告,报告时间距离发病时间不得超过 2 小时。

3 ) 负责保护好现场,封存一切剩余可疑食物及原料、工具、设备,保护好中毒现场和食品留样,防止人为破坏现场,等候卫生执法部门处理。

4 ) 班主任负责协助校医护理患病学生,如发现人数较多,治疗护理在班级进行。中毒师生病情较重、人数较多时,应立即就近送医院抢救或向120求援。

5 ) 德育处做好师生思想工作,稳定学生情绪;负责家长的疏导工作;学校落实专人接受新闻部门采访、应对社会质询;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 ) 校医室要深入各班级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向患者了解食物中毒的经过,可疑食品、中毒人数,并预测发展趋势。

7 ) 总务处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保障抢救机动车、药品、消毒用品到位,保障抢救中心必须品的供应。

8 ) 食堂负责人要协助卫生部门作带菌检查和取证工作,按照卫生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海安市实验中学

2020年04月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