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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务处

选好放心食材,打造阳光食堂

来源:总务处 发布时间:2019-11-27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落实海教勤[2019]15号《关于做好学校食堂物品采购够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阳光食堂建设,11月26日下午,实验中学在行政楼四楼会议室举行“海安市实验中学阳光食堂食品供应商竞价采购会”。

经过前期准备工作,市局公布的2019-2020学年度海安市学校阳光食堂物品准入招标中标供应商13家报名到会参加竞价。

学校副校长刘贞荣、党支部副书记陈玫辰、校务委员许波涛、校监委会全体成员、校工会代表、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及装备处、总务处、食堂伙管室等相关人员参加了此次会议。

此次食品竞价采购会,由学校财务分管领导、食堂分管领导、监委会、总务处、装备处代表组成的7人评标组对应标商报价进行评定。整个过程校监委会全程监督。

会上,学校食堂分管负责人陈玫辰详细解读了《关于做好学校食堂物品采购工作的通知》文件内容。陈玫辰在讲话中明确要求,食之有“道”,食品安全,尤其是食品材料的安全事关全校师生的生命健康安全,必须不折不扣按照《关于开展中小学校阳光食堂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她要求应标商要公平竞争,中标商要有良好的社会口碑,产品价格、质量、供货要符合市局统一要求,要做到让全校师生放心满意。她还强调,中标“不是一劳永逸的事”,学校会严格执行食堂物品询价、采购、验收、监督制度,每月对中标供应商进行满意度考核。

此次招标包括:标包1(大米)、标包2(牛奶)、标包4(食用油、调味品、饼干)、标包5(猪肉、牛肉、禽肉、禽蛋、水产、冷冻品、蔬菜、水果、南北干货、豆制品)4个品目。评标组依据市局食堂物品采购工作通知精神,科学、公正地综合评定中标供应商,中标结果由学校副校长刘贞荣现场宣布。

此次食品竞价采购会让学校食堂食材采购从源头上更加安全、公开、透明。得到了广大教师、家长、商家的认可。食堂全体工作人员将在学校党支部、校长室的直接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持续发力,继续为全校师生“舌尖上的安全”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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